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2024年一季度全区金融运行情况及金融支持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2024年4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2024年一季度全区金融运行情况及金融支持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李庆旗围绕2024年一季度金融运行情况及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做了主发布。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货币信贷管理处处长李永泽,经常项目管理处处长林燕分别就一季度贷款增长情况、优化支付服务、为涉外主体提供收支便利、助力呼和浩特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等方面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2024年一季度全区金融运行情况及金融支持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李庆旗
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感谢各位对金融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今年以来,全区金融系统积极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围绕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认真执行稳健货币政策,持续优化信贷结构,努力增加信贷投放,全区金融运行实现良好开局,人民币存贷款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贷款利率进一步下行,银行涉外收付款、结售汇总额增速位居全国前列,为自治区办好“两件大事”、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金融支持。下面,我向大家通报有关情况。
一、一季度金融运行总体平稳
(一)主要金融指标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月末,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31116.3亿元,比年初新增1052.3亿元,同比增长9.9%,比上年同期提高0.2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增速0.3个百分点;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38165.7亿元,同比增长9.8%,高于全国平均增速1.9个百分点。3月末,全区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和制造业贷款余额分别为9932.8亿元和3235.6亿元,分别比年初新增302.8亿元和433.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1.7%和18.8%。
(二)贷款利率稳中有降,持续为实体经济让利。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认真落实利率市场化改革工作部署,按照人民银行总行要求,从今年1月25日起,分别下调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利率各0.25个百分点,增加再贷款、再贴现办理量,引导企业贷款利率合理下行。2月份,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行0.25个百分点后,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指导金融机构将LPR下降成果及时传导至实体经济,保持企业贷款利率稳中有降。3月份,全区新发放人民币一般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同比下降0.27个百分点;运用支农和支小再贷款发放的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分别下降0.16个和0.27个百分点。
二、认真落实稳健货币政策,增强经济发展动能
(一)加大信贷供给,提升政策落实效果。今年以来,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引导金融机构认真执行稳健货币政策,加强货币信贷均衡投放,实现全区各项贷款平稳增长。2月份,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为全区金融机构释放可用资金约126亿元,其中释放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可用资金约11亿元,释放的长期资金主要用于加大民营小微等领域的信贷支持。同时,推动金融机构深挖有效信贷需求,强化项目储备,盘活被低效占用的金融资源,提升信贷支持经济增长质效和稳定性,为自治区经济稳健开局创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二)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精准注入金融“活水”。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做好金融领域五篇大文章实施方案》,立足自治区战略定位,确定未来全区金融领域11项重点工作任务,引导金融系统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
在科技金融方面,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会同科技、工信、发改委等部门出台《金融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服务实施方案》,围绕提升金融供给能力、丰富产品体系等方面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和重点领域技术创新。目前,全区金融机构累计推出“科创贷”“科技履约贷”等20余款信贷产品。从获贷企业覆盖面看,3月末,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获贷率为41.8%,比年初提高2个百分点;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存量贷款平均利率比年初下降13个BP。3月末,全区高新技术企业贷款余额3626.2亿元,较年初增加167亿元。
在绿色金融方面,统筹把握金融支持绿色发展和传统能源产业转型升级,发挥央行碳减排支持工具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开展“贷”动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自治区生态系统保护、环境污染防治、绿色低碳转型、清洁能源产业等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金融资源向绿色产业聚集。3月末,全区绿色贷款余额5398亿元,同比增长43.1%,增速高于各项贷款33.2个百分点,连续8个月增速在30%以上。
在普惠金融方面,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等14个部门制定《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推动民营企业融资增量扩面,密切关注民营企业合理融资需求,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工具,持续加大对民营经济的信贷资源投入,努力提升民营企业的金融获得感。一季度,全区人民银行累计发放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138.4亿元,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民营、小微、涉农等重点领域信贷投放。3月末,全区涉农、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分别为11778亿元、7428.8亿元和6754.3亿元,分别比年初新增800.7亿元、657.3亿元和234.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3.1%、14%和11.2%,全部高于各项贷款增速。
在养老金融方面,从优化适老金融服务、支持养老产业发展两方面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银行机构出台针对养老产业和支持银发经济的专项信贷政策。目前,全区大部分的银行网点对老年人支付服务进行了优化,配备了爱心座椅、轮椅、老花镜、应急医药箱等适老化服务用品。3月末,全区卫生和社会工作中长期贷款余额(包含养老服务产业)80.9亿元,比年初增加2.7亿元。
在数字金融方面,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加大对云计算、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金融支持力度。3月末,全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贷款余额48.3亿元,同比增长22.9%。加快推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步伐,加强信息技术应用,提升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和竞争力。实施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辖内金融机构依托全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数据成果,建成了内蒙古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平台并推广运营,“一站式”办理土地流转及金融信贷业务。目前,平台已对接银行、保险、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18家,入住盟市级以上龙头企业2135家。3月末,全区已有43个种植业特色旗县区上线土地流转平台,服务农户25.2万户、农企3.6万家,实现农地抵押16.2万笔、累计贷款148亿元。
三、落实外汇便利化政策,支持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
今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持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推进金融支持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各项便利化政策有效惠及经营主体,全区外汇市场平稳运行,涉外经济发展稳步推进。一季度,自治区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总额173.7亿美元,同比增长124.9%,增速居全国第1位;银行结售汇总额39.4亿美元,同比增长10.1%,增速居全国第3位。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特征显著增强背景下,自治区经营主体外汇交易理性有序。
(一)推进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政策提质扩面。
一是持续释放跨境贸易政策红利。落实跨境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精准扩大政策受益面,引导银行主动构建“便利化+”综合服务模式,为优质企业提供融资产品、汇率避险等多类金融服务。一季度,全区银行为61家优质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业务2256笔、金额7亿美元,营造了更为良好的营商环境。围绕自治区贸易新业态发展需求,将外汇新业态支持政策抓实落细。推动银行对接市场采购贸易收结汇平台,为口岸地区市场采购贸易商户提供优质银行服务,引导商户通过互联网平台提高收汇效率。助推新型离岸国际贸易规范发展,指导银行制定操作规程、落实“穿透式”审核理念,“点对点”对接有离岸业务需求的企业,累计办理离岸转手买卖业务收支97.9万美元。
二是推动投融资便利化惠及经营主体。精准传导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能用尽用。一季度,全区办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47笔、金额9384万美元,分别占总量的56.6%、63.5%。推动跨国公司各项便利化政策惠及大型企业,全区5家大型企业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进行资金划转累计超95亿美元,通过内部调剂资金余缺、主办企业直接办理即期结售汇等方式,为企业节约成本超5000万元人民币。深化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投资合作,一季度末,全区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境外投资企业占全部境外投资企业的75%,中方投资总额36.9亿美元,有力促进企业“走出去”。
(二)提升跨境金融服务水平。
一是大力推动外币兑换服务。与自治区口岸办、商务、文旅、民航等部门联合印发方案,促进口岸地区境外来华人员支付服务便利化。与全区20个航空、陆路和铁路口岸逐一对接,配齐外币兑换服务。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外币代兑机构15家,其中交通枢纽2家、星级酒店10家、国际旅行社2家、互贸区1家,基本覆盖境外来华人员“食、住、行、购、游、娱、医、学”等各类场景。
二是推动汇率风险管理服务提质升级。与商务等部门协同联动,推动自治区出台小微外贸企业汇率避险政策性担保措施。督导银行主动服务,降低企业汇率风险管理综合成本。一季度,全区外汇衍生产品“首办户”新增58家、同比增长1.6倍,76家企业享受减费让利及保证金减免,累计为企业节约资金1201万美元。
三是拓展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场景应用。积极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银企融资对接应用场景试点,为中小微外贸企业提供更加广泛的融资途径与增信渠道。一季度,全区金融机构利用出口应收账款融资场景为38家企业融资1400万美元。
下一步,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牢牢把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推动全区金融系统在办好“两件大事”、完成“五大任务”、推进“六个工程”等方面抓落实、见成效,推动金融“五篇大文章”在内蒙古走深走实,为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引导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投向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促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谢谢。
2024年一季度全区金融运行情况及金融支持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中宏网记者:请介绍一下,一季度内蒙古贷款增长有哪些突出特点?
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李庆旗:从个人贷款增长的情况看:住户经营性贷款保持高速增长,是拉动个人贷款增长的主要动力。在一揽子稳经济和支持普惠小微主体政策引领下,全区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融资状况持续改善。3月末,全区住户经营性贷款余额4142亿元,同比增长15.9%,比上年同期提高4.8个百分点;一季度新增272亿元,同比多增18.7亿元,增量和增速均创历年新高。
从企业实体贷款增长的情况看:一是企业短期贷款增长强劲。随着经济不断回暖,企业生产经营加快,短期资金需求得到有效满足。3月末,全区企业短期贷款余额4599.3亿元,比年初新增512.4亿元,同比增长17.2%,比上年同期提高7.9个百分点,连续9月保持两位数增长。二是全区投资增速维持高位,对企业中长期贷款形成强力支撑。3月末,全区企业中长期贷款余额15132.4亿元,比年初新增546.4亿元,同比增长9.8%,占各项贷款增量的比重为51.9%,比上年同期提高8.9个百分点。
城市金融报记者: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 提升支付便利性的意见》。请问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在全区是如何推动落实的?
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李庆旗:谢谢您的提问。3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 提升支付便利性的意见》,强调要聚焦老年人和外籍来华人员等群体的支付不便问题,加强协同配合,多措并举打通支付服务堵点难点,完善“大额刷卡、小额扫码、现金兜底”多元化支付服务体系,提升各项支付方式包容性。
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作为自治区优化支付服务工作的牵头单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人民银行总行工作有关要求,将优化支付服务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持续推进。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党委高度重视, 推动建立跨部门专项工作协调机制,联合自治区16部门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的工作方案》,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建立金融供给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双层调度督导机制,统筹全区各盟市同步实施,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当前,人民银行各盟市分行已组建专项小组,开展对辖区重点商户、银行网点的排查暗访工作,对支付服务主体推动情况进行检验,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优化支付服务工作扎实落地。
二是强化重点先行。根据自治区外籍来华人员分布及口岸区域特征,划定了呼和浩特市、满洲里口岸、二连浩特口岸等重点城市和地区,聚焦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在“食、住、行、购、游、娱、医、学”等8大场景、17个细分场景重点商户,构建移动支付、银行卡、现金等多种支付方式受理环境,保障消费者支付选择权。一方面,完善银行卡受理环境,指导金融机构推进境内外银行卡受理设备改造和标识布放;另一方面,持续改善现金使用环境,指导商业银行优化ATM外卡取现和零钞取现服务,加大现金“零钱包”投放力度,持续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整治工作。同时,重点在口岸地区积极推广“外卡内绑”“外包内用”移动支付产品应用,进一步提升移动支付便利性。
三是强化部门协作。持续加强和文旅、交通、民航等部门的协作,共同发力推动尽快见效。近期,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联合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召开出租车行业现金“零钱包”兑换服务启动仪式;推动金融机构联合文旅部门在重点旅游景区开展文旅行业优化支付服务推广宣传活动;联合民航主管部门共同推动筹备呼和浩特白塔机场“境外来华人员支付服务示范区”建设工作。
四是强化宣传和推广。针对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支付服务需求,指导银行机构制定《支付适老化工作指引》,向老年群体介绍并体验支付便利化政策,提升老年人支付服务获得感、幸福感。编制中英文等多个语言版本《内蒙古境外来华人员支付服务指引》,以图文并茂的形式为外籍来华人员展示境内支付服务流程和注意事项,《指引》已在银行机构网点广泛布设,并拟通过高校、文旅等重点场所和商户同步发放宣传。
下一步,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将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实抓实干,持续推进自治区优化支付服务各项工作,力争在既定目标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谢谢。
新华社记者: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期出台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24〕11号),请问,这项政策可以为涉外主体提供哪些便利?
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经常项目管理处处长林燕:感谢您的提问。国家外汇管理局4月7日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24〕11号),推出新举措优化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流程,进一步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将为外贸企业带来诸多便利。一是取消一项行政许可管理。根据现行相关规定,外贸企业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前,需要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此前,作为行政许可事项,企业需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办理名录登记,2023年外汇局内蒙古分局共办理名录登记1757笔。通知实施后,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不必前往各地外汇局办理名录登记,可就近在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县域企业将大幅减少“脚底成本”。二是简化一项业务办理材料。在综合保税区这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如遇上收付汇与进出口主体不一致的业务,原先的法规要求银行在真实性审核基础上,还需审核海关监管单证和主体不一致的书面说明等材料。此次通知取消了办理上述业务时提交海关监管单证和主体不一致的书面说明的强制性要求,银行可自主决定审核交易单证的种类。三是放宽一项登记业务权限。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企业遵守外汇管理规定等情况,将名录企业分为A、B、C三类。在此次通知发布之前,A类企业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货物贸易特殊退汇(非原路退回或退汇时间间隔超180天)需到外汇局办理登记。2023年,外汇局内蒙古分局办理超期限或无法原路退汇业务中,登记金额在5至20万美元的业务占比超五成。此次通知在统筹发展与安全的前提下,对该业务权限进行了调整。对于“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分类为A类的企业,货物贸易特殊退汇免于在外汇局登记的标准,从现行等值5万美元提高至等值20万美元。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自治区党委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集中力量打造呼和浩特区域金融中心,人民银行内蒙古分行将从哪几个方面支持呼和浩特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进展情况如何?
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货币信贷管理处处长李永泽:感谢您的提问。为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集中力量打造呼和浩特区域金融中心”的决策部署,2月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向各金融机构印发了《关于支持建设呼和浩特市区域金融中心 推动首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从扩大有效金融供给、强化重点领域金融服务、持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健全工作保障体系四个方面提出18条落实举措,充分凝聚各方合力推动首府经济高质量发展。一季度,首府主要金融数据指标无论是贷款总量、信贷结构、利率水平,还是货币政策工具使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量,在盟市对比中都明显靠前。在贷款总量上,3月末,呼和浩特市各项贷款余额11714.2亿元,比年初增加372亿元,占全区新增额的35.3%。在信贷结构上,前3个月,呼和浩特市民营企业贷款增加238.1亿元、中小微企业贷款增加117.8亿元、制造业贷款增加305.1亿元,在盟市排名均位列第1位。在货币政策工具使用量上,前3个月,呼和浩特市地区金融机构累计获得再贴现支持22.4亿元。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量上,前3个月呼和浩特地区企业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400亿元,有力支持首府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下一步,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将继续强化与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不断优化工作机制,加强政策沟通协同,强化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提升首府金融服务质效,努力为首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金融力量。
内蒙古日报记者:请介绍一下新设立的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我区下一阶段打算如何推进落实?
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货币信贷管理处处长李永泽:感谢您的提问。今年4月份,人民银行总行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创设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也就是中央银行向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对重点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额度共5000亿元,其中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发放科技型中小企业首次贷款的再贷款额度为1000亿元,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发放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贷款的再贷款额度为4000亿元。再贷款年利率为1.75%,期限一年,可展期两次。备选企业名单和项目清单由行业主管部门推送至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21家金融机构根据企业申请,参考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备选企业名单和项目清单,按照风险自担的原则,自主决策是否发放贷款及发放贷款条件。
下一步,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将推动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落地实施,在促进优化政策环境、加强银企对接、加大宣传力度等方面,进一步凝聚合力,发挥政策示范效应,鼓励更多信贷资源投向科技创新领域,助力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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