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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关于
2023年第四季度全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
抽查及信息采用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12-28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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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服字〔2023〕209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办公室: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和自治区有关工作要求,自治区政务服务局近期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四季度全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第四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一)总体情况

1.2023年第三季度通报问题整改情况。经复查,2023年第三季度检查发现的4个不合格政府网站和15个不合格政务新媒体中,“保安沼监狱”微信公众号未按照要求完成整改。

2.2023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抽查情况。我局从全区正在运行的552个政府网站中抽查353个(详见附件1)。自治区本级政府网站及盟市、旗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抽查比例为100%,其中,自治区本级网站43个,盟市、旗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115个;各盟市部门网站抽查比例为49.49%,共抽查195个。从抽查结果看,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有4个(详见附件2),抽查合格率为98.87%,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网站抽查合格率为100%。本次抽查发现,有79.31%的政府门户网站能够在5个工作日内对常见咨询作出有效答复,有47个门户网站能够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有效答复。

3.2023年第四季度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我局从全区5128个政务新媒体中抽取2333个进行检查,抽查比例为45.50%。抽查结果显示不合格新媒体28个(详见附件3),总体合格率为98.79%,其中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阿拉善盟政务新媒体抽查合格率为100%。

4.2023年第四季度各盟市漏报新媒体情况。我局本季度开展第二轮漏报新媒体专项抽查工作,部分盟市新媒体账号核查彻底、第三方平台排查覆盖全面,补报及时准确,能够做到“应报尽报、应管尽管”,如包头市、赤峰市;有个别盟市核查不彻底,仍存在部分漏报账号,如“科右中旗文旅”新浪微博,“陈旗文化旅游广电局”“杭锦经济开发区”“阿拉善左旗科学技术和林业草原局”“清水河县民族事务委员会”“开鲁县林业和草原局”“磴口县环境保护局”微信公众号。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网站功能和内容质量有待提升。个别政府网站未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如“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网站存在严重表述错误;部分地区技术运维保障不到位,缺乏常态化监管,如“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存在多个空白栏目,“乌海市人民政府”网站失效内容清理不及时,存在大量错误链接;个别政府网站域名不规范、网站标识缺失、安全隐患问题突出,如“兴安盟民族事务委员会”网站ICP备案信息错误、部分信息页面未清晰列明公安机关备案标识。

2.政务新媒体建设和账号管理有待提高。有的政务新媒体审核把关不严,如“扎赉特旗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存在严重表述错误、“莫旗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今日头条号动态信息发布不及时、“固阳县公安局”快手短视频账号未提供有效咨询建言渠道等;有的政务新媒体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存在信息填报错误、账号信息(变更、开设、注销)未及时进行备案等情况,如“健康奈曼”微信公众号、“乌海交警”新浪微博等备案信息与实际认证信息不一致。

二 、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采用情况

(一)基本情况

1.2023年下半年,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运行安全、平稳、有序,共采用信息1446条,其中各盟市1026条、自治区各部门420条。包括时事新闻类信息1012条,政务公开类信息250条,互动交流类信息54条,政策解读类信息10条,内蒙古概况类信息6条,共建栏目114个。

2.包头市、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自治区教育厅、统计局、体育局等地区和部门能够按要求高质量完成信息报送工作,采用率较高。

(二)主要问题

有的信息存在表述错误、排版错乱、重复报送等问题;有的单位信息报送人员工作交接不到位,导致信息报送工作长时间断档。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做好“十四冬”宣传和网络安全。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将在我区举办,办好“十四冬”对提升内蒙古形象具有重大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利用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及时转载官方媒体“十四冬”的相关报道,营造良好宣传氛围。要强化防范管理、严密排查风险、实时监测预警,采取强力有效处置措施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

(二)压实政府网站主管主办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建设主体责任,通过机器扫描、人工检查等方法,对政府网站整体运行、链接可用、栏目更新、信息内容质量等情况进行日常巡检,每日浏览网站内容,并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做好纠错整改。

(三)加强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各地区各部门在保证现有新媒体正常开设及更新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评估本单位是否有必要、有能力运营其他类型新媒体账号,已开设且无力维护的,应及时清理关停并按程序报备。进一步加强稿件审核,稿件正式发布前,必须严格执行“三审三校”,确保稿源、文字、图片、排版等各环节不漏项、不出错。

(四)做好2023年政府网站工作报表发布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12号)文件要求,于2024年1月20日前在本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发布《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并及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完成填报工作。盟市政府门户网站要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开设专栏,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发布本地区《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集中发布各级各类政府网站的工作年度报表。

对此次通报存在问题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有关盟市和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请于1月10日前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至自治区政务服务局。


附件:1.自治区政府网站抽查情况

      2.自治区政府网站抽查不合格情况

      3.自治区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    

2023年12月27日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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