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农村牧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日益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包头市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以积极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精准发放农村牧区财政补贴资金,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一、积极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是引领广大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必由之路。2023年包头市投入资金2947.5万元,扶持发展27个中央、自治区新型嘎查村级集体经济。2024年包头市投入资金3550万元,扶持发展43个中央、自治区新型嘎查村级集体经济。
二、巩固乡村振兴成果,支持产业发展
产业兴则集体经济兴,产业活则集体经济活。只有产业发展起来,村集体经济才有生命力,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包头市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各级党委、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聚焦产业发展重心,支持肉牛、肉羊、奶业、黄芪种植加工等包头市地方特色产业发展。2023年,包头市下达上级衔接资金2.48亿元,安排市本级衔接资金1亿元。2024年,争取上级资金衔接资金2.6亿元,安排市本级衔接资金1亿元。
通过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行先流转后立项,先平整后建设,推动整村整镇整区域建设高标准农田。2023年投资1632万元,支持10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2024年投资22833万元,支持5235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了粮食单产水平,增加农民收益。通过加快发展高效设施蔬菜生产,推动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设施果蔬功能园区建设。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1.44亿元,市本级投入0.19亿元。项目区设施蔬菜种植面积达4.6万亩、果蔬产品产量达41万吨、预计可实现产值10.7亿元,带动项目区农户增收1500元以上,生产面积增加,提升农业生产效率。
在保证财政投入的基础上,通过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做到应带尽带,重点对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进行带动帮扶,使其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效益,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三、精准发放惠农惠牧补贴资金
通过制定《包头市财政局深入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张明白卡”工作实施方案》,编制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建立起一整套资金发放规范,将内蒙古自治区惠民惠农“一卡通”财政补贴资金网作为财政补贴信息公开的主渠道,让群众明白“钱从哪来”、“发到哪去”、“发了多少”。2024年已发放9.12亿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精准兑付到人到户共计111.2万人次,及时兑现各项惠农惠牧补贴,增加农牧民补贴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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