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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土地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内政字〔2024〕153号
成文日期 2024-08-09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土地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内政字〔2024〕153号
成文日期 2024-08-09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红山区
桥北哈达和硕等8个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
调整方案(2022—2024年)》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08-15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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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红山区桥北哈达和硕等8个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的请示》(赤政报〔2024〕10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红山区桥北哈达和硕等8个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2—2024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管控规则,原则同意《红山区桥北哈达和硕等8个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2—2024年)》,请依法依规做好各项工作。


2024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信息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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