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内蒙古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4-08-13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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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3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内蒙古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一岭作主题发布,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综合处,自然生态保护处有关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内蒙古建设的实施意见》

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王一岭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大家好!

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内蒙古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相关情况。

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党的二十大明确,到2035年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2023年7月,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又进行了深刻阐释和系统部署,为我们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对新时代新征程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作出了系统部署,为美丽中国建设擘画了蓝图。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们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实施意见》,现该文件已报请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实施意见》总体上锚定中央《意见》关于未来五年、到2035年和本世纪中叶美丽中国建设目标要求,以“打造美丽中国先行区”为目标定位,时间上分三个阶段实施,“十四五”深入攻坚,实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十五五”巩固拓展,实现生态环境全面改善;“十六五”整体提升,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空间上全地域推进美丽内蒙古建设,建设美丽蓝天、美丽河湖、美丽山川、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生态园区等各具特色的“美丽系列”实践。路径上提出了8项重点任务,持续巩固自然生态屏障、加快推进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建设美丽城市和美丽乡村、加快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推进美丽内蒙古建设全民行动、健全美丽内蒙古建设保障体系。到2027年形成一批实践样板,美丽内蒙古建设成效显著。到2035年,美丽内蒙古全面建成。

《实施意见》紧扣内蒙古实际,把持续巩固自然生态屏障列为首要篇章,针对森林、草原、河湖湿地等关键要素,防沙治沙、水资源节约利用、耕地质量提升等重要任务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述,推动建立全要素保护治理格局。同时,结合我区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战略定位,突出强调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加快推动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加强绿色科技创新,细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产业绿色转型升级、现代能源经济、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任务,增强美丽内蒙古建设的内生动力、创新活力。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推进美丽内蒙古建设,坚持和加强党对美丽内蒙古建设的全面领导,构建自治区负总责、盟市旗县抓落实、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高标准开展美丽内蒙古先行区建设,组织编制《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全面推进美丽内蒙古建设规划纲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力打好防沙治沙三大标志性战役,扎实抓好生态修复,努力打造一批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样板。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努力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人民群众更幸福。以组织协调、法规标准、监测评估、监督执法、科技创新、对外合作“六个统筹”为抓手,充分发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完善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政策体系、责任体系、法治体系,构建覆盖环境质量、污染源、自然生态状况等要素的精细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立“全参与、全链条、全要素、全覆盖、全融合”的督察工作新机制,开展重大政策研究和科技攻关,加强与毗邻省区的交流合作,深化与俄罗斯、蒙古国的交流,切实解决一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向美丽内蒙古建设和“大生态”转型升级。

全面推进美丽内蒙古建设责任重大、使命光荣,8月15日是全国“生态日”,希望各位媒体朋友广泛宣传美丽内蒙古建设的经验做法、突出成效、先进典型,讲好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故事。也希望社会各界行动起来,共同加入到美丽内蒙古建设,守护好内蒙古这片碧绿、这方蔚蓝、这份纯净,把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建设得更加美丽亮丽,让祖国北疆颜值更高、发展动力更足。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内蒙古建设的实施意见》

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北疆新闻记者:大力推进美丽内蒙古建设,其中一项重要任务是加快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请谈一谈今年在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方面有哪些考虑和重点工作安排?

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水生态环境处处长李芳:今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推进美丽内蒙古建设的重要一年。《实施意见》中对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及固体废物、新污染物治理均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和目标。今年上半年,我区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均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84.4%,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水环境质量方面,全区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80.7%,同比上升1.6个百分点,黄河流域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88.5%,黄河内蒙古段干流9个断面水质保持Ⅱ类。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全区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聚焦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以细颗粒物控制为主线,大力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深化呼包鄂、乌海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方面加快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继续推进原煤散烧污染治理,完成清洁取暖改造15.7万户。开展工业窑炉综合治理53台,推进2家钢铁企业、5家焦化企业和61台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水泥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

二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以呼和浩特、包头为重点,持续推进入黄支流水质改善。支持推动呼和浩特市实施大黑河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基本完成黄河干流、重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其他流域完成70%的整治任务。持续开展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推动“一湖两海”及察汗淖尔等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开展呼伦湖、岱海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试点工作。加强水源地保护管理与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美丽河湖建设与保护。

三是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强重点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全面落实10.5万亩安全利用类耕地、1.29万亩严格管控类耕地管控任务。深化土壤污染防治试点旗县(市、区)、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统筹协调推进生活垃圾、污水和村容村貌提升等农村环境整治行动,围绕黄河、西辽河流域等重点区域开展40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在3000人以上人口相对集中地区试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全过程体系建设。

四是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大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开展利用粉煤灰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用于水土流失治理、填沟造地试点研究。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实施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环境管理。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和首批优先评估化学物质加密监测工作,在典型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化工和医药等重点行业开展新污染物风险试点评估,推动实施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

实践杂志社记者: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请问《实施意见》在提升我区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有哪些安排和亮点?

生态环境厅综合处处长张彦华:在《实施意见》起草前期,我厅牵头全面征集了生态环境领域事关全局、深层次、系统性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意见建议,针对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形成了“健全美丽内蒙古建设保障体系”专篇。

一是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监督体系。修订各级党委和政府及自治区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责任。完善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机制,强化督察队伍和能力建设,推动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二是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法规标准政策体系。积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辐射、噪声、农膜等污染防治和湿地保护、水土保持、城镇绿化、森林草原碳汇管理等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全要素全流程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积极推动黄河流域省际间横向生态补偿,建立沿黄盟市间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和科技支持。积极争取中央资金,统筹自治区既有资金,专项支持美丽内蒙古建设。强化财政金融和价格政策支持,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探索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推广绿色低碳科技,加大减污降碳、多污染物协同治理等领域科研力度。加强生态环境领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引育一流科研人员和技术人才。

四是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评估体系,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加快建设覆盖环境质量、污染源、自然生态状况等天空地一体化、精细化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提升预测预报水平。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评价体系,实现降碳、减污、扩绿协同监测全覆盖。健全生态环境部门与自然资源、水利、林草、农牧等部门的联合执法衔接机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事项清单制度。推广“互联网+统一指挥+综合执法”非现场监管模式,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全面推进美丽内蒙古建设提供坚强支撑和有力保障。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中央《意见》中提到要塑造各具特色、多姿多彩的美丽中国,内蒙古具有独特的地理位置和多样的生态系统,《实施意见》中都提到了哪些方面的保护,如何保护?

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石闻华:内蒙古横跨“三北”、内连八省、外接俄蒙,拥有大草原、大森林、大河湖、大湿地、大沙漠等,森林面积居全国第一,草原、耕地面积均居全国第二,湿地面积居全国第四,沙漠沙地占全国的近1/4,是我国北方面积最大、种类最全的生态功能区。我们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推进全要素保护治理,通过有效的保护治理,把全方位全要素的治理格局立起来,跑出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加速度。

一是保护好美丽大草原。坚持保护优先,全面落实基本草原保护、草畜平衡、禁牧休牧等制度。依法开展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严格草原分区用途管控和基本草原占补平衡,禁止随意改变生态保护红线内的草原用途。坚持以草定畜,摸清草原健康和退化情况,加快解决超载过牧问题。

二是保护好北方大森林。坚持造林与护林并重,全面落实林长制、天然林保护与修复等制度。加强大兴安岭、阴山山脉、贺兰山山脉等区域天然林保护,加快推进“三北”工程建设,提高黄河、嫩江、西辽河等流域森林植被覆盖度。

三是建设好北方防沙带。坚持增绿和治沙相结合、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对重度、中度、轻度沙化区实施分区治理。打好打赢黄河“几字弯”攻坚战、科尔沁和浑善达克两大沙地歼灭战,配合打好河西走廊—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

四是守护好河湖湿地。健全河湖长制,压实各地治河治湖责任。科学规划岸线利用和保护,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以黄河、西辽河等流域为重点,加强水土保持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坚持“四水四定”,严格实行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加力推进农业、工业、城市等节水增效,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加强水资源优化配置和统一调度,坚持先节水后调水,“一市(盟)一策”打好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  

五是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修复。依托生态功能区,以黄河重点生态区、大兴安岭森林带和北方防沙带为重点,开展全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快建立以贺兰山、大青山等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内非生态活动。落实最严格的黑土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推进盐碱地治理改良,在河套土默川平原、西辽河流域、黄河南岸灌区开展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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