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下午,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内蒙古自治区禁毒工作新闻发布会,自治区禁毒办常务副主任、公安厅禁毒总队总队长刘志刚作主题发布,自治区禁毒委副主任、教育厅副厅长张俊喜,自治区禁毒委委员、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德志,自治区禁毒委委员、邮政管理局副局长董刚,自治区卫健委医政处处长阿斯楞,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副局长潘涛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内蒙古自治区禁毒工作新闻发布词
自治区禁毒办常务副主任、公安厅禁毒总队总队长 刘志刚
各位记者、媒体朋友: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自治区禁毒委员会对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和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禁毒工作的关注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2019年以来全区禁毒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五年来,遵循“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全区各级禁毒部门坚持打防管控戒宣多措并举,保持了“禁毒执法打击效能上升、禁毒宣传教育成效上升、吸毒人员管控率上升和毒品流通数量下降、吸毒人员占比下降”的工作势头,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取得明显成效,全区禁毒斗争形势稳中向好。
五年来,毒品问题综合治理机制不断完善
坚持党的领导、社会共治。自治区党委、政府不断强化对禁毒工作的领导统筹,将禁毒工作纳入市域社会治理范畴,列入平安建设和文明创建考评;自治区政府每年配套禁毒专项经费,加大“绿洲家园”工作站、禁毒宣传教育基地等基础设施和科技装备建设投入;自治区人大颁布实施《内蒙古自治区禁毒条例》,填补我区地方性禁毒立法空白,强化禁毒法治保障;禁毒委成员单位积极履职、齐抓共管,合力推动禁毒宣传、禁吸戒毒、禁种禁制等工作;搭建社会参与平台,指导建设禁毒社会组织,发展壮大禁毒志愿者队伍,毒品问题综合治理机制日臻完善。
五年来,毒品违法犯罪打击效能大幅提升
坚持打防结合、主动进攻。公安部门担当主责,以“清源断流”行动为牵引,整合邮政、海关、民航、铁路等部门资源,情报引领、数据赋能,以专业对职业、以合成打合流,保持了禁毒严打的连续攻势和高压态势,5年累计破获毒品刑事案件206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540名,缴获各类毒品102.2公斤;联合邮政管理部门全方位强化寄递物流贩毒通道控制,在12个盟市物流园区建设禁毒工作站,落实实名收寄验视制度和举报奖励政策,培训从业人员3万余人,寄递渠道涉毒线索发现能力、毒品贩运查缉堵截成效大幅提升,延伸破获的毒品案件数占全部案件总数的18.5%。
五年来,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成效深度拓展
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先。以青少年为重点,在全区2800余所学校常态化开展“五个一”活动,组织130余万名学生通过“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平台”学习禁毒知识,学习参与率达到90%以上;建成各类禁毒宣传教育基地128个、“全国禁毒宣传教育基地”1个,同时依托微信、微博、头条、抖音号、视频号“五位一体”禁毒新媒体线上平台播发禁毒消息、开展禁毒知识讲座和线上互动,组织禁毒巡回宣讲、禁毒普法志愿服务、禁毒宣传进万家等线下大型宣传活动400余场(次),最大限度普及禁毒知识,扩大禁毒宣传影响力和覆盖面,线上线下受教育群众1100余万人,人民群众识毒防毒拒毒意识显著增强。
五年来,吸毒人员管控帮扶基础有力夯实
坚持从严查控、帮扶救助。以“吸毒人员收戒收治”行动为抓手,最大限度排查收戒隐性吸毒人员,全区现有吸毒人员从2019年的2.9万人减少到目前的9875人,因吸毒引发的两抢一盗、侵财案件大幅减少;推进“禁吸戒毒基础年”建设,完善药物维持治疗与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无缝衔接机制,发展禁毒专兼职社工队伍,落实吸毒人员全环节管理措施,最大限度防止复吸、消除涉毒隐患;深化“平安关爱”行动,组织街道(乡镇)开展戒毒康复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帮扶救助政策,感化帮扶其彻底戒断毒瘾、回归社会,累计帮扶戒毒人员及其家庭成员9028人次,吸毒人员管控执行率上升到90%以上。
五年来,涉毒风险隐患防控屏障持续稳固
坚持科技赋能、联防联治。结合我区地域特点,完善毒情监测预警体系,推广应用毛发检测、城市污水监测技术,开展毒品制造、毒品滥用情况预警监测,新精神活性物质特征分析和关联性判别,形成了监测数据异常地区溯源核查、打击、治理的工作闭环;公安、药监、市场监管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联动,依法强化易制毒化学品行业、设备监督管理,适时开展麻精药品、非列管成瘾性物质专项治理,全区易制毒化学品管控率达到100%;采取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等科技手段开展禁种铲毒行动,全天候动态监测重点地区,精准化实地核查疑似地块,五年未发现大面积种植毒品原植物问题。
当前,我区同全国一样已进入涉毒犯罪回升期、新型毒品发展期、治理成效拓展期,出现了“毒品犯罪向网络蔓延,毒品贩运向物流寄递渠道渗透,毒品滥用向麻精药品、非列管成瘾物质替代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
下一步,自治区禁毒委将积极应对我区毒情形势变化,以“严防规模性制毒活动、严防制毒物品流失、严防重大吸毒肇事肇祸案事件、严防新类型毒品问题蔓延”为目标,组织各级公安机关,协调各成员单位,动员禁毒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形成毒品问题治理攻坚的最大合力,扎实推进禁毒斗争,依法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吸毒人员戒治帮教,抓好禁毒宣传教育,做实禁毒基层基础工作,提升新质禁毒战斗力,打防结合、多措并举,合力夺取禁毒人民战争的新胜利。
通报完毕,谢谢大家!
内蒙古自治区禁毒工作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内蒙古日报记者: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国家的希望。教育未成年人远离毒品是禁毒工作的重中之重。我想请问,教育系统在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中采取了哪些工作措施、取得了哪些工作成效?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张俊喜: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禁毒斗争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青少年特别是在校中小学生正处于人生观、价值观形成阶段,好奇心强,辨识能力不足,容易受到毒品诱惑,特别是青少年涉麻醉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的问题不容忽视。近年来,全区教育系统主要开展的工作是:
一是完善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机制。我们始终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先,全面落实学校毒品预防教育领导机构和责任体系,要求各地各校把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保证有专人负责本地、本校的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建立“人人参与禁毒”的毒品预防教育责任制。同时,建立学校与家庭沟通机制,实现课堂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有组织、有计划、有秩序地开展毒品预防教育活动。
二是大力推动毒品预防教育进课堂。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作用,以“健康人生、绿色无毒”为主题,不断探索毒品预防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中小学生主要是了解基本的毒品知识和危害,培养他们从小“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意识;高等院校将毒品预防教育作为新生入学教育重要内容,并在相关公共基础课和专业理论课中不断融入,不断强化师生的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
三是深入开展毒品预防专题宣讲活动。我们在全区教育系统组织了“青春集结 无毒北疆”系列活动,1所高校建成自治区禁毒教育培训基地,8高校成立了北疆禁毒志愿者服务队。各地各校把毒品预防教育与公民道德教育、普法教育、健康教育、科普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有机结合,充分利用“6.1”《禁毒法》实施日、“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等时间节点,在校园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创了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四是持续加强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合力。各地中小学积极建立包括学校教师队伍、法治副校长和校外专家组(医学、法学、心理学、社会学、教育、禁毒专家)在内的毒品预防教育师资力量,不断提高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的能力。教育、政法、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联合排查整治,切断毒品和涉麻醉药品等成瘾性物质非法流通渠道,防止流入校园。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创新完善学校毒品教育体系,进一步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努力为青少年营造“无毒、健康”的成长环境。我就讲这些,谢谢!
法治日报记者: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作为禁毒工作的重要环节,对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顺利回归社会具有重要作用。我想请问,司法行政戒毒机关是如何实施科学戒治、发挥职能作用的?
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副局长潘涛:我来回答这个问题。近年来,自治区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贯彻落实司法部戒毒管理局以强制隔离戒毒为主体,以戒毒康复和指导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工作布局,向内精益求精做好教育戒治工作,向外积极探索戒毒工作社会化延伸,主动融入禁毒和社会综合治理大局。
一是以人为本、科学戒治,探索所内戒治新模式。按照司法部要求,我区的戒毒场所全面建成了统一戒毒模式,合理设置了生理脱毒区、教育适应区、康复巩固区、回归指导区和戒毒医疗、教育矫正、心理矫治、康复训练、诊断评估5个专业中心,形成了区域分设、专业戒治、医教并重、有效衔接的工作体系。我区乌海市戒毒所的戒治项目入选了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十大优秀教育戒治项目。同时,我们也有多项特色课程入选了司法部戒毒管理局100部优秀精品视频课程。
二是履职尽责、放大优势,确保社戒社康获实效。面对毒情形势的变化和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打击整治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等重点任务,我们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先”,不断丰富青少年禁毒宣传形式和载体。6月24日,我们在女子戒毒所打造的禁毒宣传教育基地将正式揭牌,首批将迎来150名青少年参观学习。此外,我们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放大辐射示范效应,在社会面累计建立了社区戒毒康复指导站91个,目前已经帮扶社戒社康人员2753名,将1968名解戒人员纳入了后续照管,帮助解决就业扶持、戒毒医疗、社会救助、法律服务等方面的问题411个,开展了职业技能培训62次,受益近1300人次。
三是积极探索,精准施策,着力提升戒毒康复能力。我们计划在通辽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加挂戒毒康复所牌子,对场所的硬件设施进行改造升级,探索打造一站式指导服务的戒毒康复模式,实现提升吸毒人员就业率、降低未成年吸毒人员辍学率、降低戒毒人员再次违法犯罪率、降低吸毒人员复吸率等工作目标。
下一步,内蒙古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将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做强“一体”,打开“两翼”,主动融入毒品问题综合治理大局。同时,更加注重暂时失学、失业、失管青少年的禁毒教育,依托普法早市、政务媒体、禁毒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有针对性开展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危害警示教育,最大限度发挥教育预防作用,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媒体朋友对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从刚才通报得知,当前,我区出现麻醉、精神药品叠加、替代滥用渗透的迹象。我想请问,我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是如何有效开展对医疗机构使用麻醉、精神药品监管的?
自治区卫健委医政处处长阿斯楞: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高度重视我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含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精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始终保持对此类药品监管的高压态势。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建立健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紧紧围绕麻精药品的购进、储存、使用、安全管理、销毁等相关环节,严格执行麻精药品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专人专账管理,规范采购,确保票、账、物相符,规范特殊处方管理,确保视频监控实时有效运行。
二、将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管理情况列入医院等级评审、合理用药考核、临床用药质量控制等工作的考核与评价中,督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强麻精药品使用管理。进一步加强“电子印鉴卡”信息化监管方式,大力推动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网上申请、审批和采购,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施闭环式监管,切实提高监管水平及效率,最大限度减少流弊风险。
三、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培训,加强相关专业知识培训,规范授予考核合格医师精麻药品处方权,持续提高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对麻精药品管理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
四、深入推进平安内蒙古建设,防范打击麻精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定期联合公安、药监等部门开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监督管理专项检查,依法强化监督指导责任,突出麻精药品管理的重点对象、重点内容及重点环节,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杜绝安全隐患。共同构建麻精药品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北疆新闻记者:当前,我区新精神活性物质、非列管成瘾物质替代滥用问题开始出现,防范、治理滥用风险加大。请问,药监部门在麻醉、精神药品监管方面采取了那些措施、取得哪些成效?针对当前涉麻醉、精神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特别是针对如何有效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的形势,下一步将采取怎样的监管措施?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德志:我来回答这个问题。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自治区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严格履行麻醉、精神药品的监管职责,严防麻醉、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全面筑牢药品安全防线,有效保证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
一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在持续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每年在全区组织开展麻醉、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检查,确保药品的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一方面,严格规范药品生产、批发企业麻醉、精神药品生产、购销、储存、发运和安全管理等行为,不断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另一方面,监督规范药品零售企业、使用单位麻醉、精神药品采购、使用登记、处方管理、专人专柜管理等行为,持续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守法自律意识,为人民群众更好使用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提供保障。
二是全面强化社会共治。依托“6.26”禁毒日、“安全用药月”等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持续开展安全用药科普宣传,营造人人关心药品安全、人人关注麻醉、精神药品管理的良好氛围,提高群众对麻精药品管理重要性的认识,着力减少不合规、滥用、乱用现象的发生,提升公众的身心健康水平。
三是切实突出监管重点。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的监管。组织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以学校、KTV 、网吧等娱乐场所周边的药店、诊所为重点区域,以复方地芬诺酯片、复方曲马多片、氨酚曲马多片以及未成年人容易滥用的右美沙芬等为重点品种,以药品储存的安全性、购销渠道的合法性、经营行为的合规性为重点内容开展监督检查,持续筑牢麻醉、精神药品安全防线。
下一步,自治区药监局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继续加强对未成年人用药安全的监管力度。一是加强部门协同联动。与卫健、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合检查、信息共享、线索流转、快速处置的工作机制,联合开展麻醉、精神药品经营使用专项检查,逐步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管合力,严厉打击涉麻醉、精神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规范全区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普及。利用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宣传普及麻醉、精神药品质量安全知识和合理用药知识,倡导学校、家庭和社会各界共同承担起未成年人安全用药教育义务,开展青少年药物滥用预防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及其家长正确认识精神类药物,自觉避免药物滥用,预防药物成瘾,不断提升未成年人的风险意识和安全合理用药意识。
回答完毕,谢谢!
内蒙古法制报记者:我们了解到,目前,寄递渠道逐渐成为毒品运输的方式之一。请问邮政管理部门在寄递渠道禁毒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下一步有什么工作计划?
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副局长董刚:我来回答这个问题。邮政管理部门肩负着寄递渠道涉毒问题治理的责任,我们强化同公安禁毒部门的沟通联络,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全面深入开展寄递渠道禁毒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
一是与自治区公安厅禁毒总队联合推动快递园区禁毒工作站实体化运行,建立部门定期会商机制和政企互动机制,加大举报奖励力度。截至目前,建立了寄递企业区域总部“禁毒联络员”队伍,基本形成政企常态化互动新格局。部署开展全区寄递安全“三项制度”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寄递渠道安全隐患,出重拳严厉打击毒品寄递等各类违法寄递行为。
二是健全寄递渠道安全联合监管“一办五站”工作机制,在全区12个盟市快递物流园区建立了寄递渠道安全联合监管办公室,办公室下设“寄递渠道禁毒工作站”等5个工作站,会同公安机关联合检查,开展面向从业人员的禁毒宣传教育,及时向公安机关推送涉毒线索,逐步建强安全管理力量,深化寄递渠道涉毒犯罪联合查缉工作,不断推动寄递渠道禁毒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组织行业从业人员积极参加“6·26”国际禁毒日等宣传活动,发放禁毒宣传资料,组织各寄递企业通过班前会、周例会、集中培训等形式宣贯《禁毒法》,联合公安禁毒部门开展毒品预防培训,重点讲解如何识别毒品等内容,多渠道提升从业人员的禁毒意识和查、堵辨识能力。同时加强涉毒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宣传,引导和提升从业人员举报毒品犯罪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截至目前,已覆盖培训从业人员3.2万人。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实际,继续深入做好寄递渠道禁毒工作。一是持续抓好核心“三项制度”落实。督导各寄递企业把好收寄验视关,对交寄毒品疑似物的,做好用户信息采集,及时向公安禁毒部门上报线索信息。二是全力做好禁毒工作站实体化运行。以禁毒工作站实体化运行为依托,实现快递物流园区常态化联合监管执法,持续提升装备水平,提升数据分析和监管效率,达到“事前预防、事中预警、事后追溯”的目的。三是密切配合建立高效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禁毒部门的协作沟通,积极适应毒品犯罪形势新变化,建立健全资源共享、情况通报、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协作机制,着力提升寄递渠道禁毒工作联防联控水平和协同作战能力,严防毒品利用寄递渠道传播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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