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2023年全区金融运行情况
及金融支持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2024年1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2023年全区金融运行情况及金融支持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副局长李京阳围绕2023年全区金融运行情况及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做了主发布。人民银行内蒙古分行国际收支处处长范月霞,货币信贷管理处副处长赵婧,支付结算处副处长杨光兴,分别就做好科技金融、推动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推进农牧区支付环境建设、强化金融服务“五大任务”等方面回答了记者提问。
2023年全区金融运行情况及金融支持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副局长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感谢各位对金融工作的关注与支持。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区金融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自治区办好“两件大事”,锚定闯新路、进中游目标,扎实推进金融政策落地见效,积极促进金融服务提质增效,全区社会融资规模增量实现翻倍增长,贷款余额突破3万亿元大关,存款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涉外收付款规模创历史新高,跨境人民币结算量创2010年以来最好水平,有力促进全区经济回升向好、加快发展,为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下面,我向大家通报有关情况。
一、金融运行总体平稳,总量合理增长
(一)金融总量快速增长。社会融资规模指标反映了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总额。2023年1-11月,全区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5435.8亿元,是2022年全年增量的2.8倍。作为融资主渠道,全区银行信贷投放实现快速增长,2023年末,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30064亿元,同比增长11.5%,比上年提高3.7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增速0.9个百分点,增速居全国第10位,贷款全年新增3098.7亿元,增量创历史新高。人民币存款规模继续扩大,2023年末,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36317.6亿元,同比增长12.4%,高于全国平均增速2.4个百分点,增速居全国第5位,存款全年新增4003.9亿元。
(二)信贷结构持续优化。一是企(事)业单位贷款是贷款增长的主力。企(事)业单位贷款全年新增2074.7亿元,占各项贷款新增额的67%,同比多增652.8亿元,其中,中长期贷款新增1380.3亿元,同比多增409.5亿元。二是对实体经济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持续加大。2023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制造业、基础设施相关行业贷款分别新增254.2亿元、421.1亿元和1072.5亿元,分别同比多增99.4亿元、77.3亿元和599.8亿元,有效支持了重点项目建设。三是薄弱环节信贷需求得到有效满足。2023年末,全区涉农、民营、小微和普惠领域贷款余额分别为10982.9亿元、6788.5亿元、6335亿元和2843.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5%、14.4%、14.7%和21.3%,全部高于各项贷款增速。支持小微和普惠主体59.6万户,同比增长14.2%。四是绿色贷款增速保持高位。2023年末,全区绿色贷款余额4729.2亿元,同比增长34.8%,增速连续7个季度超过30%。
二、精准有力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增强经济发展动能
(一)以用足用好货币政策工具为抓手,为银行扩大信贷投放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加强对经济金融运行的前瞻性分析研判,做好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发挥货币政策工具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支持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有效供给,将低成本央行资金精准滴灌到实体经济。2023年,全区人民银行通过各项货币政策工具向金融机构累计发放低成本政策资金1081.7亿元,其中,发放再贷款、再贴现788.6亿元,同比增加207.9亿元;发放碳减排支持工具资金129.3亿元,发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149.3亿元,发放科技创新再贷款12.6亿元,发放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1.1亿元,发放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激励资金0.9亿元。围绕完成好“五大任务”,制定“一方案、三行动、四工程”总体金融支持框架,为绿色发展、乡村振兴、民营小微、创业就业、重点产业链、节水产业、跨境人民币业务等领域量身定制金融服务,建立金融支持“五大任务”内外部推进工作机制,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政府各部门的协调联动,促进货币信贷政策与金融监管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形成合力,取得积极成效。
(二)以释放利率市场化改革效能为契机,推动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完善存贷款利率自律管理,发挥内蒙古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规范存款利率定价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可持续性。执行人民银行总行两次全面降准政策,加大结构性政策工具使用,降低金融机构资金成本。落实动态调整首套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差别化调降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社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2023年12月,全区人民币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同比下降0.9个百分点,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同比下降0.82个百分点。
(三)以加强政策引导激励为依托,人民币跨境结算实现增量扩面。开展跨境人民币“暖春惠企”专项行动和“首办户”拓展行动,累计走访对接400余家涉外企业,鼓励结算银行对跨境人民币业务“首办户”企业提供手续费减免等金融服务。多渠道宣介跨境人民币业务政策,提供政策咨询服务,联合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跨境人民币结算企业进行奖补。开展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评估认定跨境人民币结算优质企业392家,结算银行办理跨境人民币便利化业务金额220.1亿元。2023年,全区跨境人民币收付金额合计2584.2亿元,同比增长99.8%,占同期本外币跨境收付金额的66.6%,跨境人民币收付金额创2010年政策实施以来最好水平,人民币已成为自治区跨境收付第一大币种。
三、全面落实外汇便利化政策,有力支持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
2023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分局深入落实跨境贸易投融资改革各项措施,便利化政策惠及更多经营主体,地区外汇市场实现稳健运行,外汇管理服务涉外经济发展取得新进展。2023年,全区涉外收支规模保持较快增长,全区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总额537.5亿美元,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43.3%,增速居全国第3位;银行结售汇总额165亿美元,同比增长4.3%,增速居全国第5位。
(一)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政策高效落实。一是释放跨境贸易外汇便利化政策红利。跨境贸易外汇便利化政策旨在赋予审慎经营、合规展业的银行更大的贸易外汇收支审核自主权,为信用良好的企业提升业务办理效率。2023年,全区外汇局指导银行办理相关业务6025笔、金额21.8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3.8倍、2.3倍,实现了政策落实的提质扩面。主动靠前优化边境贸易外汇服务,制定《边民互市贸易区进口商品落地加工跨境支付操作规程》,畅通跨境支付结算渠道,实现边民跨境贸易资金“秒到账”,2023年,指导银行办理落地加工跨境汇款91笔,付款3.1亿元。今年1月初,内蒙古获批成为全国首批两个边民互市贸易代理人付汇业务试点之一。试点政策实施后,区内相关主体在开展边民互市贸易落地加工业务时,可采用付汇主体和报关主体不一致的贸易方式,委托1家企业代其在银行办理付汇业务,此项政策的落地是落实稳边固边、兴边富民战略的重要举措,将在便利边贸结算的同时提高边民收入。二是稳步提高跨境投融资领域便利化水平。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出便利化覆盖面持续提升,便利化支付比例提高至57.9%。优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为相关企业节约成本约2000万元,助推企业发展总部经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促进跨境投资稳健发展,支持自治区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全区全年实际利用外资同比增长12.8%,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向更高质量发展。
(二)涉外金融服务水平持续提升。一是优化完善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开展“融汇助企”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能力提升行动,与商务厅等部门协同联动,推动出台小微外贸企业汇率避险政策性担保措施。2023年,全区外汇衍生品签约额合计9.6亿美元,衍生产品“首办户”新增221家,同比增长1.3倍。二是推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场景应用扩面增量。通过用户培训释疑、“链”通银企宣传、面对面服务等方式,稳步扩展平台应用覆盖面。2023年,出口应收账款融资场景为83家涉外企业融资5634.6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7.8%、18.6% 。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真实性审核场景为12家企业线上查验发票金额2.5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37.1%。助力跨境融资和跨境结算更多元、更便利、更高效,让金融科技发展成果惠及更多中小微企业。
(三)外汇政策传导执行机制不断完善。落实《关于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多次深入商业银行、重点口岸、企业调研,研究解决经营主体堵点、难点,推动煤炭贸易、中欧班列等专项工作有效开展。加大督导力度优化涉外营商环境,全区1018个银行网点开办结售汇业务,为涉外企业、个人提供高效、合规、专业的资金汇兑和结算服务。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全年受理外汇行政许可2141笔,网上办理率同比提高11.7个百分点。开展“金融支持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系列宣传活动,联合商务、海关等部门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活动,提高政策知晓度,扩大便利化政策惠及面。
四、优化支付环境建设 提升支付便民水平
支付体系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民经济发展至关重要。高水平的支付体系不但能提高支付效率、降低社会交易成本,还会深刻影响企业和个人的生产和生活方式。2023年,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统筹保稳定、优服务、严监管、防风险,持续优化基础支付服务,努力在提升支付服务包容性上下功夫,在推动支付行业优化发展的同时,对自治区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的保障能力也不断增强。
(一)支付清算系统实现安全高效运行。完善支付清算系统业务连续性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支付系统参与者管理,确保银行和支付机构业务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社会资金支付“高速路”畅通无阻。2023年,全区大小额支付系统累计发生交易4362万笔,同比增长15.6%,交易金额63.2万亿元,同比增长18.2%,资金净流入超7000亿元,同比上升16.5%。
(二)提升支付服务助企惠民水平。巩固支付服务减费让利成果,持续释放政策红利。2023年,全区金融机构累计减免支付服务手续费超1.5亿元,其中机构自主减免费用4200万元。发挥支付服务促消费作用,指导中国银联内蒙古分公司通过“云闪付”平台协助10个盟市累计发放消费券3亿元,拉动消费53.9亿元。优化银行账户服务,探索电子签章在开户环节的应用,拓宽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开户受理范围,推动银行开展账户服务制度优化、流程再造和服务提升,2023年,全区新开企业账户数量同比增长38%,企业账户服务满意度超99%。
(三)推动农牧地区支付环境建设。建立农村牧区助农取款收单机构动态调整机制,指导涉农银行与嘎查村建立常态化银村对接机制,行政村覆盖率达98.7%。加大支付服务补充供给,提高偏远地区支付服务可得性,2023年,全区涉农银行机构累计受理农村支付服务预约1.9万份,办结率99.2%,流动银行车办理业务10.3万笔。优化农牧产业支付结算服务,在锡林郭勒盟试点上线“智慧牛市”系统,交易额达3.6亿元。
下一步,人民银行内蒙古分行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发展战略规划,精准有效执行稳健货币政策,全面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以高质量金融助力自治区闯新路、进中游,为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添彩增色。
2023年全区金融运行情况及金融支持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中宏网记者: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五篇大文章”,其中科技金融摆在五篇大文章之首,如何写好这篇大文章,加强对科技型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人行内蒙古分行采取了哪些具体落实举措?进展情况如何?
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货币信贷管理处副处长赵婧:感谢您的提问。人民银行内蒙古分行认真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人民银行总行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大科技型企业金融支持的工作部署,着力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工作体系,从政策引导、科技赋能、支撑配套等方面多措并举,推动提升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水平。一是指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创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会同自治区科技厅、发改委等10部门出台了金融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服务实施方案,从扩大科技型企业信贷规模、创新科技型信贷产品、提升金融服务专业能力等方面提出17条工作举措,指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自治区重点产业链、科技型中小企业等重点领域金融支持。目前,全区金融机构先后设立科技金融特色支行6家,累计推出“科创贷”“科技履约贷”等22款信贷产品。2023年末,全区高新技术企业贷款余额为3459.1亿元,比年初增加254.2亿元,同比增长7.9%。二是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作用。抢抓“双碳”政策工具窗口期,加大对智能化煤矿、煤电机组节煤降耗改造、风力发电等自治区优势行业领域支持力度。2023年,全区7家金融机构运用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向39家企业发放优惠利率贷款,资金落地量位居全国前列。自2022年科技创新再贷款设立以来,全区19家金融机构获得科技创新再贷款支持77.9亿元,运用工具发放支持科技创新贷款129.8亿元,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214家。三是深入开展重点产业链“1+N”金融服务工作。聚焦自治区8大产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中的创新链,持续完善供应链金融“1+N”服务机制。2023年,累计向金融机构推送现代煤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1044家,2023年末,全区重点产业链核心企业及上下游企业贷款余额3085亿元,较年初增加715.5亿元。从获贷企业覆盖面看,获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数640户,比年初增加45户;2023年末,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余额为67.9亿元,比年初增加12.6亿元,同比增长22.8%。
人民网记者: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请问下一步将如何推动落实?
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国际收支处处长范月霞:感谢您的提问。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就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印发以上《通知》,制定9条措施,包括优化市场采购贸易外汇管理、放宽加工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完善委托代理项下跨境贸易资金收付、便利境内机构经营性租赁业务外汇资金结算、全国推广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放宽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规模限制、便利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项下股权转让资金和境外上市募集资金支付使用、完善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管理、取消外债账户异地开立核准。
《通知》印发后,我们针对“放宽加工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等新政策,对辖内进料对口贸易额较大的企业开展一对一政策宣导。研究制定2024年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专项工作方案,指导推动各级外汇局及金融机构加大落实力度,做好政策跟踪督导,确保便利化政策及时有效惠及市场主体。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请问,2023年在推进农村牧区支付服务环境建设方面,有什么新的举措和成效?
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支付结算处副处长杨光兴:感谢您的提问。2023年以来,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立足地区实际,组织全区银行和支付机构积极探索便利农牧民生产生活新举措,拓展赋能农牧产业发展新路径,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支付服务支撑。一是建立完善管理机制。通过印发工作要点、双周调度指导、编发典型案例等加强监督指导,推广经验做法,强化正向激励,全面推进农村牧区支付服务提质增效。二是扩大助农金融服务范围。指导涉农银行通过选聘农牧民担任助农金融服务点站长、银行工作人员入驻村民微信群等方式,与嘎查村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当好农牧民的“远程金融顾问”。充分发挥助农金融服务点站长熟悉村情优势,协助农牧民申办涉农贷款,切实打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2023年,建设银行、鄂尔多斯银行等机构通过助农金融服务点累计发放贷款49.4亿元。鼓励助农金融服务点提供“支付+”服务,全区990多个服务点叠加邮政物流功能,5800多个服务点协助收集农牧民信贷需求。三是发挥金融科技驱动作用,增进农牧产业支付服务质效。指导重点涉农银行在锡林郭勒盟诚昭牛市试点上线“智慧牛市”系统,实现管理数字化、结算线上化。联合自治区农牧厅、乡村振兴局开展优化移动支付服务促进农畜产品销售活动,全年开展“乡村有好物 金融助振兴”公益直播带货活动26场,支付服务主体信用卡积分商城、线上商城等累计上架农畜产品4000余款,线上销售额8000余万元,助力特色农畜产品走出草原。
内蒙古日报记者:当前,内蒙古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发展的关键时期,绿色产业发展以及传统产业绿色调整对金融需求日益增强,人行内蒙古分行在助力自治区绿色发展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货币信贷管理处副处长赵婧:感谢您的提问。2023年以来,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通过政策指导、工具引导、专项行动推动等举措,加大对绿色发展的金融支持。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完善绿色金融工作体系。2023年初,人民银行内蒙古分行制定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内蒙古自治区金融“贷”动绿色发展专项行动的通知》,围绕绿色信贷投放、金融产品服务、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协调配合、调研和宣传5个方面内容深入开展专项行动。组织召开金融机构信贷工作座谈会、货币信贷政策落实推进会及绿色金融座谈会,指导金融机构成立绿色金融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小组,提升审贷效率,为绿色融资领域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二是发挥央行资金撬动作用。加大碳减排支持工具政策宣传推广力度,将碳减排支持工具使用机构拓展到地方法人银行。2023年前三季度,全区17家金融机构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发放碳减排贷款215.5亿元,支持企业129家,带动减少碳排放量746.4万吨。三是丰富绿色融资新模式。指导金融机构推出“节能容易贷”“绿色产业贷”“绿税贷”等21项绿色信贷产品,探索以草原碳汇收益权、公益林补偿收益权和碳排放权质押的融资模式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强债券业务交流,助力非金融企业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四是联合开展“节水贷”融资服务工程。落实《自治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充分发挥金融要素在提高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中的重要作用,联合自治区水利厅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节水贷”融资服务工程,开发推广“节水贷”融资服务系统,为符合条件的节水型企业、节水服务企业、节水项目与金融机构搭建专项融资对接服务平台。目前,全区已有20余家银行参与“节水贷”业务,通过“节水贷”融资服务系统发放贷款超过6亿元。
下一步,人民银行内蒙古分行将继续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合作,狠抓已出台金融政策的落地落实,加大科技创新、制造业、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力度,为助力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金融力量。
内蒙古法制报记者:推进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之一,请问,2023年,外汇局及人民银行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有什么成效?
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副行长李京阳: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外汇局内蒙古分局积极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工作部署,“四向协同”充分发挥金融支持作用。一是与金融机构协同,强化金融资源供给。制定《金融支持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工作方案》,研究24条具体工作举措,指导辖内金融机构集聚金融资源,优化金融供给,创新服务模式,加大对涉外企业跨境投融资支持,服务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二是与口岸地区发展协同,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自治区泛口岸经济建设,促进口岸与腹地协同发展。2023年,全区金融机构向口岸31个建设项目投放贷款55.9亿元。三是与服务小微企业融资协同,加大中小微外贸企业融资支持。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探索打造涵盖本币和外币、线上和线下、境内和境外的融资产品体系, 结合外贸中小微企业经营特点,提供特色融资产品,提升中小微外贸企业融资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四是与各项便利化措施落地协同,外汇政策有效惠及市场主体。持续推进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帮助企业树立正确的汇率避险理念,督导辖内各银行切实降低企业汇率风险管理综合成本,累计为企业节约资金484.1万美元。深化跨境金融服务平台试点,推出新场景“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场景”,全年累计为5家企业融资78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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