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印发《关于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司发〔2022〕1号)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区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质量,自治区司法厅拟对2022年7月建立的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师资库充实拓展。本次师资库调整按照德才兼备的选任标准,拟增加31名政治站位高、职业道德好、业务能力强的优秀师资入库。经全区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指导委员会办事机构审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
对公示的名单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或信函形式反映。反映的问题,应实事求是地提供相关线索或材料
受理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
受理电话:0471-5301421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拟新入选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师资库名单.doc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