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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自治区民政厅制定行动方案 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落地落实
【工作动态】自治区民政厅制定行动方案 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落地落实
7月19日,自治区民政厅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 在办好两件大事中展现民政担当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强调全区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闯出新路来、推动内蒙古经济总量进入全国中游的目标,在办好两件大事中发挥民政作用、展现民政担当,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忠实践行“两个维护”。
《方案》明确,要聚焦聚力两件大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北疆模范机关创建取得新成效。持续深化政治机关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拓展巡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断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要聚焦聚力两件大事,持续加强基本民生保障,兜住兜准兜好民生底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加大社会救助、医疗救助、低保和困难家庭保障扶持措施,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要聚焦聚力两件大事,持续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加强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促进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发展,加强区划地名管理。要聚焦聚力两件大事,持续优化基本社会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要聚焦聚力两件大事,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筑牢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根基。持续谋划争取民政资金项目,巩固“五个大起底”专项行动成果,优化民政领域营商环境,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做好民政安全管理工作,抓实抓细民政信访矛盾化解工作。
《方案》要求,全区各级民政部门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办好两件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工作实效,突出示范引领,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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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自治区民政厅聚焦“三个着力” 提升乡村自治水平
【工作动态】自治区民政厅聚焦“三个着力” 提升乡村自治水平
自治区民政厅以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主线,以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为抓手,聚焦“三个着力”,不断提升嘎查村自治水平和乡村治理效能,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夯实了基层基础。
着力规范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切实保障村民依法自治活动
印发《关于做好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后续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依法健全完善嘎查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村民小组和村民代表等自治组织体系,进一步夯实嘎查村“两委”联系群众基础。落实民政部等7部委《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全区嘎查村全面完成村规民约制定修订工作,并组织开展全区优秀村规民约推介活动,大力提升农牧民守约践约意识。严格落实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制度,及时通过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为嘎查村民委员会赋予“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切实维护嘎查村民委员会特别法人地位和权利。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事务运行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和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严格执行嘎查村村民会议、嘎查村民代表会议和嘎查村务监督等制度,保障村民自治活动依法有序开展。
着力完善村级综合服务功能,持续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效能
联合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六部委〈关于健全完善村级综合服务功能的意见〉的通知》,对加强农村牧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服务能力建设提出具体要求,指导各地立足“保基本”定位,不断健全完善村级综合服务事项,确保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就业和社会保险、文化体育和教育、社会、生产、生活等十项综合服务供给下沉到村。同时,按照自治区“十四五”城乡社区规划实施机制和推进机制有关要求,定期调度监测农村牧区社区试点等重点工作任务和重要指标完成情况,指导各地加快完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网络,切实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截至目前,全区已建成农村牧区社区试点5745个,基本达到“十四五”规划序时进度要求。兴安盟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牧区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法律服务等公共服务事项统一集中到农村牧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推行“一站式”办公、“一窗式”受理,为农牧民提供全程代办服务,有力提升了农村牧区的基本民生服务保障效能。
着力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实践,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深入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推进基层协商民主的有关要求,以推进18个全国村级议事协商试点工作为重要抓手,不断丰富和拓展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民主议事协商形式,提升农牧民民主意识和民主能力。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地积极探索完善嘎查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议事协商机制,形成了党建引领、民政主抓、街镇指导、智库助力、多元协商、村民为本的村级议事协商协工作推进机制,总结形成了一批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实践的好经验、好做法。呼和浩特市沙梁村、野马图村创新推出“1316”村级议事协商工作法,通过盘活闲置资产为村民搭建了一个村级议事协商平台,将协商事项分为常规、突发、重大三类,制定了一套较为完备的议事规范和六步议事流程,有力提升了村民群众参与议事的积极性和协商效果。包头市昌福村、阿嘎如泰嘎查合力推进“235工作体系”和“五人理事会”模式,创新打造议事协商体系,通过民意调查“提”事、征询商议“谋”事、议事会“商”事、乡贤(能人)“说”事、大会“审”事、表决“定”事、公开透明“亮”事,以及全程监督“评”事,促进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享有。通辽市科左后旗散都苏木立足当地特色,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打造村级议事协商阵地平台,提出“四议三不议”的治理原则,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的大事小事,坚持先协商后决策、先协商后实施,切实将群众的“急难愁盼”转变为“满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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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内蒙古自治区召开“以两件大事为主抓手推进内蒙古现代化建设”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10场-自治区民政厅专场)
【工作动态】内蒙古自治区召开“以两件大事为主抓手推进内蒙古现代化建设”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10场-自治区民政厅专场)
2023年6月26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组织调度召开“以两件大事为主抓手推进内蒙古现代化建设”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10场-自治区民政厅专场)。自治区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成红亮以聚焦聚力“两件大事”书写内蒙古现代化建设民政新篇章为主题作情况介绍。一是加强基本民生保障,确保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二是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三是加强基本社会服务,更好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下一步将聚焦聚力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兜住兜牢民生底线;聚焦聚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提档升级;聚焦聚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生动实践中展现民政担当。自治区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养老服务处、社会事务处、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负责同志就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更好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婚姻登记便民惠民举措、社会工作部署谋划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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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自治区民政厅:创新“五社联动”机制强化协同配合 推进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工作动态】自治区民政厅:创新“五社联动”机制强化协同配合 推进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自治区民政厅以推进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创新“五社联动”机制,强化协同配合,全区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建设、运行机制、人才培养等各方面实现整体跃升,取得明显成效。
一、坚持创新机制,全面提升“五社联动”工作质效
围绕畅通多元主体参与基层治理服务途径,探索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服务队伍、社会公益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促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具体工作中,一是坚持试点示范。从2021年起,自治区启动实施了“五社联动”社工服务试点工作,聚焦应对社会风险、解决社会问题、融洽社会关系、推动社会发展等主题,累计开展试点项目264个。二是注重载体创新。以党史学习教育为牵引,将“五社联动·情暖基层”列为“我为群众办实事”事项,各地充分发挥“五社联动”机制作用,在推进基层治理、助力乡村振兴和疫情防控等领域主动作为,累计开展活动1.2万余次,筹措善款2.76亿元,参与社工、志愿者、爱心人士40余万人次,受益人数1020余万人次。三是注重总结推广。召开全区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暨社会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全面总结“五社联动”试点工作成效,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合作,积极推广鄂尔多斯市“一核四化”社会工作服务模式,为全区各地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及发展路径。四是强化宣传推介。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优秀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遴选工作,共遴选出50个优秀项目,进一步宣传推广了社会工作、志愿服务领域的先进事迹、优秀模式和最新成就,着力打造了群众认可、特色鲜明、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品牌项目,积极营造了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坚持夯实基础,加快构建三级社工服务平台
自治区民政厅、党委组织部等16部门出台《苏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工作指引(试行)》,自治区民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统筹整合民政资源 健全完善基层社会工作服务平台的通知》,综合利用基层公共服务场所,加快构建了旗县(市区)社工服务中心、苏木乡镇(街道)社工站、城乡社区社工室三级基层社工服务平台。目前,全区已建成社工站850个,全区已实现旗县(市区)社工服务中心、街道社工站全覆盖,社工站数量占苏木乡镇(街道)总数的比例达到83%。在资源整合上,聚焦“老小困残”,基层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等领域,统筹相关民政业务和下沉服务事项,有效整合社工资源,建立健全“6+X”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推动兜底民生服务向系统化、综合化、集约化加快转变。在作用发挥上,大力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更好发挥社工中心统筹指导、社工站服务枢纽、社工室服务终端的作用。在运行机制上,探索建立了专业社工担任社工站站长,民政助理兼任副站长,联席会议相关单位基层工作人员兼任驻站社工的人员配备机制,及时为特殊困难群体和有需求的居民提供专业社工服务,有效打通了为民服务的“最后一米”。
三、坚持多措并举,着力推动社工人才队伍发展壮大
自治区民政厅以为强化保障重点,以品牌打造为引领,以人才培养为突破,“三位一体”推动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把社工专业人才培养成为落实党的方针政策、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力量。在强化保障方面,加快推动社会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发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配备使用社会工作人才。截至目前,全区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设置比例达到80%以上。各地进一步强化人才培养使用激励机制,分级分类制定了相关补助标准,确保社会工作人才留在一线、稳在一线、沉在一线。在品牌打造方面,积极开展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社会工作优秀团队和优秀个人推荐工作。截至目前,社会工作领域累计支持团队50个、个人3名。同时,深入推进“三区计划”、“牵手计划”等品牌项目,加大对社会工作资源薄弱地区人才的培养支持力度,为社工人才在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中发挥作用增添动力。在人才培养方面,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和社工服务平台就业创业,组织实施基层社工专业人才万人培养计划,有力提升了社工的持证率和转化率。截至目前,全区社会工作人才总数近3万人,持证社工总数1.21万余人。通过组建自治区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库,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等,定期、持续开展督导工作,进一步提升社会工作人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